台湾当局配合“欧盟要求”对渔民“重罚施治”,引发岛内渔民痛批“一味对外迎合对内强硬”并愤而决定抗争。
台湾《联合报》21日报道,2015年台湾被欧盟列入非法渔业(IUU)“黄牌”警告名单后,为消除黄牌,台湾火速于2016年7月修订“远洋渔业条例”等“渔业三法”,除对船体设备、捕鱼海域、渔获种类提出严格规定外,更将违规渔船罚款上限从15万元涨至45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台湾中南部渔民决定于11月“北上”抗议。
“中时电子报”此前介绍称,台湾远洋渔船船队达1200艘,全球排名数一数二,每年远洋渔业产值达400亿元。2010年开始,欧盟把不能打击其非法渔业的国家与地区列为“不合作地区”。
2015年10月,欧盟认为台湾渔业充斥IUU(即非法、未申报、未受规范)行为,违反欧盟规范,对台湾远洋渔业举“黄牌”警告,若升级成红牌,台湾远洋渔获不仅无法销往欧洲,渔船也难以停靠各国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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