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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布,香港重磅行动,收网开始!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19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如下:

11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作出一项判决,其中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致使有关条款无效。

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