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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搞出的“香港法案”,到底阴毒在哪?

本来这个“法案”于2014年11月就提出了最开始的版本,内容也只是要求美国国务卿恢复每年就香港情势向国会提交《美国-香港政策法》报告, 以及要求总统向国会保证“香港享有足够自治来支持给予特殊待遇”。

到了两年之后的2016年11月,黄之锋窜访美国国会,并受到以克里斯·史密斯、马尔科·鲁比奥、汤姆·科顿三人为首的美国国会人员会见。在会见中,黄之锋要求重提法案。

主动要求外国人制裁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生长的地方,黄之锋用自己的所作所为再次展现出汉奸本色。

这次会见后,鲁比奥和科顿果然提出了“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但是,也因为同样由于接近会期完结,而无疾而终。

直到今年“修例风波”爆发,这些美国政客和包括黄之锋在内的祸港乱港分子又把“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修改了一下抛了出来。因为在他们看来,制造混乱、浑水摸鱼的机会又来了。

其次,一些美国政客和黄之锋之流极力推动这个“法案”到底想达成什么目的?“法案”的核心主张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