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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美一特殊人物想入澳门,结果大快人心

尽管如此,但还是有媒体抛出“是否会担心引起风波”和“影响外资对澳门的信心”这样的问题。

好在澳门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回答的非常绝妙,他表示:

每个国家、地区都有自身的出入境政策,根据澳门内部保安纲要法的规定,警方有义务、有责任确保澳门安全,口岸的控制方面亦如此。

执行法律唯一的考虑方向,是条文规定所指的安全风险和对澳门稳定的威胁。

至于对方是什么人、什么职业,不是保安司考虑的范围。

黄司长的意思很清楚,一切依法办事,谁能来谁不能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么人或什么机构,只要对澳门的稳定和安全造成了威胁,一律都会被拒之门外,别说你美国一个商会的会长,就是你美国的总统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