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禁不止 危害严重
今年2月,一名陈姓男子在台中酒驾逆行,造成两人死亡。警方调查发现,陈姓男子酒驾前科累累。
2018年3月时就因酒驾被吊销驾照,同年11月又再度无照酒驾上路,撞车后被警方逮捕,依法入狱服刑3个月。两次被处罚后又第三度酒驾肇事,造成两个家庭无法弥补的伤痛。
当下,“酒驾为何屡禁不止”是台湾社会热议的话题。据统计,近3年台湾因酒驾被依“公共危险罪”判刑的人数逐年增加。
2018年有5万多人次酒驾,且近1/3为累犯,每年因酒驾而被要求参加道路安全教育“学习班”的人数约有10万。
台湾法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酒驾致死案件“要用最严厉的处罚”,严刑峻法势在必行。法务部门目前所提修法草案规定,对酒驾再犯致人重伤可判刑5至12年,致人死亡刑期更高达10年以上、无期徒刑,最重可判死刑。
然而,台湾酒驾屡禁不止是因为现行的酒驾罚则过轻吗?各界有不一样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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